浅谈唐宋时期文书与档案工作的分流(2)
二、分流的表现
文书与档案工作在某个阶段一下子完全分离,是不可能的,它得有一个发展演变的过程。隋唐之前两者基本混为一体,档案工作人员也就是文书工作人员,文书人员将草拟好的文书送至上级审核、执行过后,再将文书归档并妥善的保管起来。直到隋唐时期才逐渐有区分。唐代的强盛,一方面离不开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安定,另一方面也离不开唐朝的在各个制度方面的优越性。
(一)观念的分野
唐以前,文书与档案工作基本混为一体,还未有明显的分流迹象,也就是说档案工作还属于文书工作的一部分,文书工作人员也就是档案的管理人员,界线尚未划清。到了唐代,随着各种条件的成熟,人们已经有意识的将档案管理从文书工作中划分出来。在《唐代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及其法律化研究》中写到:
唐代的中央档案管理机关是指朝廷内部或者朝廷机构内部设置的专门从事文书与和档案管理的机构,它是按照一般的行政管理权限来进行划分的。唐代行政机关的职能和职权设置,经历了秦汉魏晋南北朝和隋朝以后,逐渐发展成熟,形成了三省六部制度,分为门下,中书和尚书三省,吏、户、礼、兵、行、工六部,三省是唐代的中央秘书机关,负责中央的文书材料的拟定、执行和保管,是最高的档案管理机构。其中在尚书的吏部与中书省、门下省三处都设有甲库,存藏官甲,甲库就是当时专门用来保管档案的档案库,设甲库令史为主官,有小吏专门负责抄录。
这其实就说明了,从档案的制度安排上来看,当时的人们已经有了将档案独立划分出来的做法了。
此外,从《隋书·刘炫传》中发现,文书与档案工作在隋唐时期发生了一次较大的变化,卷中隋朝吏部尚书牛弘和刘炫有过这样一段对话:
弘尝从容问炫曰:“案《周礼》士多而府史少,今令史百倍于前,判官减则不济,其故何也?”炫对曰:“古人委任责成,岁终考其殿最,案不重校,文不繁悉,府史之任,掌要目而已。古今不同,若此之相悬也,事繁政弊,职此之由。”弘又问:“魏、齐之时,令史从容而已,今则不遑宁舍,其事何由?”炫对曰:“齐氏立州不过数十,三府行台,递相统领,文书行下,不过十条。今州三百,其繁一也。往者州唯置纲纪,郡置守丞,县唯令而已。其所具僚,则长官自辟,受诏赴任,每州不过数十。今则不然,大小之官,悉由吏部,纤介之迹,皆属考功,其繁二也。省官不如省事,省事不如清心。官事不省而望从容,其可得乎?”弘甚善其言而不能用。
从二人日常的聊天中,揭露出了文书与档案工作在此时发生了一次较大变化,说明文书与档案工作的演进到隋唐时期出现了明显的分水岭,这段文字也成为档案发展史上的珍贵文献。可见有远见的政客文人根据历史的变迁推测出档案与文书工作的发展进程,早已有了将其一分为二的想法。
综上所述,从唐代开始,人们开始有了将两者分离的想法,决定将档案工作从文书工作中划分出来,使之成为一项独立的工作,让两者向更专业的方向发展。
(二)制度的分立
高度发达的政治、经济与文化,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文书与档案工作的发展进程。从上文中我们得知,在唐朝后期,文书与档案工作有了分流的迹象,并为之制定法律条文及工作制度。文书与档案工作发展到了宋朝,随着各种条件的成熟加之档案数量的不断堆积,架阁库随之建立,上到中央,下到地方。这就表明文书与档案工作演变到此,基本完成了分离,档案工作进一步专门化,这也是宋朝的文书与档案工作比唐朝发展更成熟的标志,由中央到地方建立的工作制度也基本成型。
三、分流的意义
文书工作与档案工作的分流是历史发展的必要演变,无论对于文书工作来讲,还是对档案工作来讲,都是一项复杂、庞大、艰巨的任务,因此两者在唐宋时期分离也是有一定的历史原因的,而且是必经过程。
唐以前,文书工作和档案工作基本混为一体,文书工作人员也是档案管理人员,档案在哪里存放和保管,图书典籍就在哪里存放和保管。而甲库的建立,标志着我国古代档案管理与图书典籍管理的分离,成为了专门的档案机构。宋时期,架阁库的普遍建立,标志着档案工作与文书工作完全分离,表明档案工作将从文书工作中划分出来,使之成为一项独立的工作,当然也是档案工作发展成熟的重要标志。从此,文书是档案的源头,档案是文书的归宿这一定位就分明了。
文章来源:《档案学研究》 网址: http://www.daxyjzz.cn/qikandaodu/2021/0120/4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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