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档案学研究概况分析(2)
(四)发文地区频数统计。笔者进一步使用修正后的发文机构数据进行分析。综合分析东北、华东、华北地区各级法院的发文期刊发文量后发现,三个地区发文量占总发文量的近80%,我国各地区的法院档案研究水平存在较大差异。我国目前总计有22个省份、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以及港澳台,而目前检索出来的193篇文章分布于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计算港澳台地区,仍有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发表法院档案相关论文,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法院档案工作研究的积极性亟待提高。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档案局应当组织各级法院的档案人员进行学术技术交流,宣传先进地区的研究经验和方法,鼓励各级法院结合自身优势进行选题研究。
三、结语
人民法院档案研究的发文数量总体呈现上升趋势,多数都在核心期刊发表,发文质量较高,但是各级别、各地区研究数量有着显著差异。呼吁最高院、各省高院加强档案法规与标准建设的顶层设计,各级法院需继续加大对法院档案领域的研究,增强对法院档案管理人员的内部培训与指导,多措并举,促使法院档案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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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档案学研究》 网址: http://www.daxyjzz.cn/qikandaodu/2021/0709/5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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