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父陈兆与中国档案学教育(3)
曾、裴函件中还提到了“尚待解决的问题”,问题主要出自苏联专家的意见,解决问题的方案实际都影响了人民大学后来的档案学教育。
一是档案教学必须要具备实验室,在实验室里,需要那些未经整理的档案供学生实验,除了已由政务院找到一部分国民党政府的财政档案可用外,还需要从一些部门,如内务部、铁道部的现行档案中借一些过来。由于牵涉到政府部门,所以信函还请杨尚昆转时任中央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的齐燕铭“考虑”。
二是根据当时的情形,已经“急迫需要档案方面的干部”,所以档案班不应再是短期培训,而要继续“办下去”“要扩大为档案系”。档案教研室也要扩充,以便培养教员,扩大的计划要与政务院共同研究,“请杨主任转燕铭同志考虑”。
三是档案班的学员多属于党的部门,而事实上,“档案以政府方面为多”,因此下一年招生对象“拟以政府为主”。
四是档案班内有中国共产党党章一课,这门课的内容可否改为党的组织变化的历史,以便学生毕业后能顺利地整理档案。但这样的课程没有现成的教材,所以也“请习部长、安部长指示”。
档案学教育初创时期,从扩大规模到具体教学,一切都要由中央决定,不但要中共中央批准,还要与中央人民政府商定,可见当时对培育档案人才的重视;也可见苏联专家对我国建设确实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正是苏联专家的建议,人民大学档案系才从文化水平参差不齐的短期培训班,向正规大学的本科快步过渡。
在开创新中国档案事业的初期,苏联的引导、扶助、培育,厥功甚伟。父亲生前对此念念不忘,不过,他也常常不无遗憾地说,其实,苏联专家带来的优秀的那部分,比如专业化、规范化,我们并没有学到。
档案保管期限表,是用表册形式列举档案的来源、内容和形式,并指明其保管期限的指导性文件,作为鉴定档案保存价值和确定档案管理期限的依据和标准,这一期限表可以让档案工作者有章可循,至今通行于各国,其内容极其详细,有的国家的档案保管期限表可以编成一部书。前面提到的那位苏联专家米留申,20世纪50年代初就曾为新中国起草了《(中央国家机关)一般档案保管期限表》,最初有150多条,父亲在人大读书时曾写下长篇阅读心得,交给了老师王明哲,王阅后赞赏有加。这个期限表后来又增加到340多条,是苏联专家依据中国国情而制订的缩减版本,后因一些原因,难以实现。
曾经苏联专家还特别强调,公布档案,必须注明来自哪个档案馆,什么全宗,第几号第几卷,以便读者可以查阅,如果社会无法共享,别人就不会相信,则会降低档案的可信度,终成无用功。
苏联档案事业的成就,到了20世纪50年代已经非常显著,自1918年档案法令颁布后,不但成立了全苏档案管理总局,而且档案管理部门、教育研究机构遍布各地。因此,米留申和在人民大学任教的谢列兹涅夫根据苏联经验,都先后向中方提出,应该尽快建立领导全国档案工作的中央机构。
1954年,国家档案局成立,曾三任局长。在先父的记忆里,此后一直到改革开放后的80年代,人民大学的档案学教育,从招生、研讨、毕业分配到规模扩展,直至筹备、建立档案学院,几乎都有国家档案局的参与,重大事项还由国家档案局出面上报或申请。无论什么重要活动,曾三及国家档案局历任领导,无不出席,而从全国到地方的各类档案会议、工作指导、政策法规的制订,也离不开人民大学档案系。过去的国家档案局还设有研究室,尽管由国家档案局出经费和编制,但却设在了档案系,系主任吴宝康兼主任。“文革”期间,国家档案局被撤销,档案系也随着人民大学的撤销而被遣散,“文革”后又相继恢复。国家档案局和人大档案系,在很长的时间里,可以说是休戚与共、生死相依、不分你我。依照父亲的话讲,人大档案系就是“国家档案工作的智囊”。
除了国家档案局外,还有一个中央一级的档案保管机构——中央档案馆。1959年1月,中央发布《关于统一管理党、政档案工作的通知》,原来的中共中央档案馆筹备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馆筹备处合并,当年10月8日,中央档案馆开馆。曾三兼任馆长,而与曾三一同参与创建人民大学档案学教育的裴桐出任副馆长。裴桐对中央档案馆的馆藏可谓了如指掌,父亲生前多次提起,杨尚昆曾在多种场合称赞裴桐对中央历史档案的惊人记忆。有一次是这样说的:“中央档案馆有个裴桐,从延安起就管中央文件,是一个相当熟悉党的历史资料的一位同志,恐怕在中央档案馆里头,讲熟悉党的历史资料,他算第一个。我在中央办公厅工作的时候,毛主席要找什么文件,找他一问,有没有,他马上可以回答。要查一个什么会议材料,在哪年哪一天召开的,他很快就给你查到。我经常说他是个专家。”
文章来源:《档案学研究》 网址: http://www.daxyjzz.cn/qikandaodu/2021/0710/5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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